骑车被狗撞倒骨折,主人被法院判赔3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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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
“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持续引发公众讨论。
因养犬者安全意识不足、安全措施做不到位
引发的矛盾纠纷,
不仅影响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甚至威胁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分别宣判由“遛狗不牵绳”引发纠纷的案件,依法判处“遛狗不牵绳”的养犬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劝阻遛狗牵绳反被打伤
遛狗者被行政拘留
2021年8月22日晚上,余某在小区门口散步,同住一个小区的王某遛狗没有牵狗绳,余某被突然蹿出的狗吓到,便上前劝阻王某遛狗应该牵绳,王某不予理睬,两人为此发生口角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围观群众将两人分开后,余某立即报警。公安局对事件调查后,给予王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