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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明日之子出道的新晋爱豆周震南最近被爆出父母身负巨额债务未偿还,不仅拖欠银行的债款,还挪用了小区的物业维修金,致使业主拿不到产权证。
而点燃民愤的除了这个爱豆身份,更是周震南自出道以来的富二代人设。老赖父母明星儿子,执行局看了不知作何感想。
老赖之所以人人喊打,并不是因为其无法偿还债务,更多的愤怒来自于其本具备还款能力却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然而法律和实际永远隔着难以实践操作这个鸿沟。
今天咱们就聊聊法律对于老赖子女都有哪些规定。
首先无论你是否接受,父债子偿早已是过去式。独立的人是现代法治的结晶,连坐这一套早已去其糟粕。
但有一种情形下,父母或者子女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以所得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除此之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且老赖将财产赠与或者转移给子女的行为,一方面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另一方面作为债权人,也能主动起诉请求撤销赠与行为。然而现实问题是,无论是转移还是赠与,都是私下进行的,且失信人早已做足准备避免被抓到把柄。真正被判刑或者被撤销赠与的少之又少。
除此之外,子女是子女,父母是父母。替父还债不是法律义务,而只关乎道德。
周震南事件,背后的本质还是执行难。如果执行到位,如果父母子女财产区分,如果父母却无支付能力,如果子女的确为从父母处受益,周震南也惹不了众怒。
但想解决执行难,呵呵,难啊!
来源:家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