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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有走路玩手机的习惯,无论吃饭睡觉,甚至走路开车,都捧着手机不放手,但过分地沉浸于此也会带来不小的麻烦,严重的甚至危及自己或者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这不,近日,安徽合肥地铁3号线站内就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女子因为玩手机一脚踩空,直接从二十几层台阶上摔下。
这又是一桩关于“低头族”的悲剧。近年来,因低头看手机而导致的事故屡见不鲜。
2019年8月某日,甘某边看手机边顺着公交站台由东向西行走,至站台尽头时,突然由南向北走下站台,正常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的崔某躲避不及,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崔某因此受伤,产生了近千元的治疗费用。
2019年9月3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崔某多次就赔偿事宜联系甘某,但甘某态度冷漠,不闻不问,崔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涉及到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往往是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行人一般被视为弱势群体,然而在这个案例中,为何行人却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甘某走路时不注意观察路况,边走路边看手机,从而导致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甘某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赔偿崔某各项损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法规面前无强弱。不管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手机为生活提供便利,但使用不当也会酿成悲剧。在交通事故面前,生命其实很脆弱,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疏忽大意让悲剧上演。
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既需要健全的法律约束,执法单位的严格执法,更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主动遵法守法。
请抬起头来,敬畏规则,珍视生命,享受人生。
来源:建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