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劝阻吗?】业主堆放杂物引起火灾物业判赔六百八十多万!一年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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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杂物一直是物业管理的顽疾——废旧家具、冬储白菜、旧纸箱、自行车……您住的公寓楼里,是不是也有这些东西?
近日,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楼道堆放杂物起火致人伤残,杂物堆放人及小区物业被一审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共计赔偿633万余元。
案情回顾
老王是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业主,退休后长期将其捡拾的废旧纸壳等杂物大量堆放在楼道内。小瑞是一名正在准备赴新加坡留学的大学生。2020年1月27日正月初三,晚上22时20分左右,老王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燃烧发生火灾,小瑞听见楼下传来发生火灾的叫嚷声后,即出门沿着楼梯间向下逃生。因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灼热气流,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
火灾事故发生后,小瑞被家人紧急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小瑞烧伤30%浅Ⅱ°5%深Ⅱ°15%Ⅲ°6%Ⅳ°4%全身多处,重度吸入性损伤、双眼烧伤、双耳烧伤,双手功能完全丧失,左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体表瘢痕(除头颈部)。
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小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老王与小区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00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老王在楼道内堆放易燃物品,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未及时发现该隐患,导致在遇火种时发生火灾。因无法确认火种的遗留人即具体侵权人,老王及物业公司应对小瑞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据此判决:老王及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小瑞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33万余元。
老王及物业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三中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日前这个案件三中院做出了终审判决。
据此法院判决:老王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小瑞赔偿各项损失的70%合计¥4,437,193元,物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10天内,对小瑞的费用合计¥6,338,846的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老王赔偿不了的,都将由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共赔633万),另外,在小瑞抢救和住院期间,老王和物业公司已经支付了五十多万的医疗费用,所以此次判决老王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的赔偿费用达六百八十多万。
法官提醒
作为公民个人,我们要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不要乱堆乱放杂物,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监督和管理职责,发现火灾隐患和险情,及时排除和纠正,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行政执法机关报告。
来源:法眼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