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 隐藏风险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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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键词】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 违约
简要释典
在商务合作中,有时会出现合同文本与实际业务不符的情形。比如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履行事项有所变更。作为合同签订的双方,应当对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合同,否则若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很难证明服务内容、验收及主体责任等,不利于产品/服务提供方主张合同款项的支付,也不利于产品/服务采购方的验收。若一方坚持拒绝签订补充合同的,建议相对方妥善保存双方业务往来记录及相关证据,一旦涉及合同纠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方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引案说典
甲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甲公司为乙公司装修其门面,约定按期竣工验收后付款。在装修过程中,因乙公司多次对对施工项目进行增减导致施工期限延后,但双方并未就此事签署相关协议,造成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甲公司不仅未收到尾款,还被乙公司依据合同主张延期竣工违约金。甲公司起诉乙公司付款,在合同约定不利的情况下,历经二审并通过各种往来证据,艰难胜诉。
法条“典”题
1、《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民诉法解释》第90条: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来源:搜狐法律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