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坚持以法治工作“争第一、创唯一”为导向,全力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实现率达99%以上;依法科学界定政府职能,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年均数量6000余件;加大法治市场建设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在谷里、淳化两个街道试点开展环境“绿岛”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近年来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二是严格法制审核,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出台《南京市江宁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形成《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予以公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
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分别设立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率、执法过程记录率、法制审核率均达100%;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人员的资格准入,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有效执法;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
四是强化基层基础,依法有效化解纠纷。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整合行政复议职能,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出台《关于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非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