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脑 送手机?这种“好事”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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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和科技不断进步,诈骗分子的行骗方式也在“与时俱进”。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既有对传统诈骗花样的“升级改造”,也有利用社会热点问题设下的新骗局。通俗地说,就是流行什么,他们就把主意打到什么上面,这些新骗术务必要警惕!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11日,被害人小颜在刷社交软件时看到有人卖笔记本电脑,于是加了对方好友。对方李某向小颜介绍到,苹果笔记本5800元,现在搞活动,只需4300元,还送一部苹果XR手机。紧接着发送过来一系列电脑的照片,从照片看是全新正版电脑。于是小颜通过支付宝分两次共向对方支付了4300元,并告知收货地址。
12月23日,当小颜收到快递时,却傻了眼。快递里是一部银色的苹果笔记本塑料模型。于是便通过QQ质问李某,李某向其解释发错货,重发需要重新激活单子,重新付款4300元才可以发货。于是小颜给对方转账4300元用于激活单子,对方承诺3小时之内退款并再次发货,并发了一张假的转账截图,但小颜一直未收到退款。2020年1月3日中午,其收到快递,打开后是一个黑色的苹果手机塑料模型,再给对方发消息时,发现对方已把其删除。小颜意识到被骗,便向警方报案。
警方根据线索在永康市某小区将被告人李某抓获,被告人李某向警方供述了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间,其在网络发布虚假的销售苹果手机和苹果电脑的广告和图片,收到买家的转账后,将手机模型或电脑模型给买家,从而实施诈骗的事实经过。警方从被告人手机淘宝账号及闲鱼账号中发现自2019年11月开始,李某共计诈骗各省市受害人16名,便向各地公安机关发函协查,虽经多方侦查,但仅查实5名受害人,涉案金额17406元。兰山法院在审理期间,将涉案赃款追回。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已退赔被害人损失且缴纳罚金,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来源:临沂兰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