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管理中,你容易忽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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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区分标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很多人认为与商标管理不过就是商标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定期续展,发现假冒侵权的打官司。
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商标管理不能停留在商标续展和维权等基础业务,不能“静态”维持,更要主动运营,主动创造价值。本文主要说说商标确权、商标使用和商标运营三个阶段中容易忽视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商标确权阶段
商标设计
商标设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已经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九种情形,在此不赘述。大家也可以参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2017)》,该审查标准图文并茂,笔者认为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商标设计最好要体现商标显著性和区别性的本质属性,记录留存好设计稿和设计人信息,
企业使用的宣传口号或广告语也可申请商标注册或版权登记,避免产生知识产权冲突。
商标设计还应注意了解地区/国家的风土人情,避免遇到文化障碍。
起源于香港的“金利来”(Goldlion),可能很多人听过,甚至用过它们的产品,但可能不知道的是其最初叫“金狮”,由于“金狮”的发音在粤语里近似“尽输”,因此“金利来”产品在香港的销量不好,只好改名为“金利来”。这个故事可能是个笑话或人为杜撰,但也形象说明了商标设计考虑地域文化的重要性。
商标注册
“吉祥物”在商业推广中不仅会带来凝聚力,还会创造巨大的经济利益,比如: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就申请注册了270件商标。但根据笔者观察,很多企业不太重视“吉祥物”的商标注册保护,如果在“关键”时间产生未结重大纠纷,将可能给企业埋下风险隐患。
实践中,商标如果是通过代理机构注册的,要注意机构的“有效性”,机构变化,要及时办理变更。因为后期涉及商标变动相关的答辩、撤三等文件是直接发给商标代理机构的,如果文件邮发后没有收到,就无法及时处理相关问题,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商标使用阶段
关于商标使用的判定,法律法规已经有详细具体的说明,限于篇幅原因,这里不过多赘述,如感兴趣,可以参考看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26条;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2017)》 ,审理标准篇 七、撤销注册商标案件审理标准 5.3商标使用的判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6)》第2至6条。
需要注意的是:公布的商标注册信息及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声明,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在同第三方的商业活动中,要注意涉及自身的第三方公开“证据”留存,他人的“话”有时更有说服力,规范留存商标使用证据也可以有效应对“撤三”申请。
商标运营阶段
商标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这里是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这与以前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述不同,虽然不备案不影响许可合同本身效力,但若没有备案,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一般指商标受让人、商标继受人、商标质权人)。
笔者认为,如果许可合同中约定商标局备案是许可合同成立要件则应备案。如果本企业是使用商标的被许可人,则需要关注备案,不要觉得麻烦。
商标转让
不是所有的商标都适合转让,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一并转让”原则,转让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于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尚未进行实质审查的注册申请,不要求一并转让。对于申请中的商标转让的,如果尚未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不需要将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如果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应将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在现实的商业活动中,商标注册人已经破产或注销但其商标并未及时进行处置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同性质的企业对商标的处理方式不同,国有或集体企业清算时,未对商标做出处置的,如需要转让,转让人需为国有企业的主管单位,并且要出具相关权属证明。
商标融资及监测
根据法律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进行质押。实践中,质权人应注意与出质人约定,对于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如有此情况),在商标申请获得批准注册后,应及时补办质押登记,以保障质权的实现。
依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的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提出的“要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的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要求。我国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可积极研究及开展商标资产评估,选择合适商标开展质押融资,助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资本化,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无形资产的“变现”价值。
同时,笔者认为,对于制造型企业,可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定期对主要竞争者的商标注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根据其商标注册分类情况,尤其是状态为“注册申请中”和“初审公告”的商标,分析竞争对手的业务发展方向,为本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参考,争取赢得先机。
结语:
商标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短期内可能不会看到明显收益,但如果做不好,一旦风险爆发,后果可能是毁灭性的。企业应把商标战略纳入到企业的经营战略体系中,积极主动地管理。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使得商标这项无形资产发挥最大的价值,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利益,使利益可视化。
本文未对答辩、撤三、展会维权、海关备案等展开讨论,待以后另拟文章。作者现阶段认识有限,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来源:WeLegal公司法务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