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低脂食品脂肪“超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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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德在绿木商场逛街时,看到一款“三明治金枪鱼罐头”正在搞促销活动。该产品介绍每56克罐头脂肪含量仅为2.0g,较其他同类产品脂肪含量低很多,十分适合减肥人士食用。小德看了十分心动,于是购买了200瓶罐头,打算送人以及自家食用。然而经朋友提醒与专业机构鉴定,小德发现上述涉案产品中实际每百克脂肪含量高达13.9g,远高于产品标签上标注的脂肪含量,小德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找到绿木商场理论,要求绿木商场退还货款2805.84元,并赔偿自己十倍价款。
买到的商品营养含量与标签宣传的不一致,小德能要求退货吗?
法官说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同时,对“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的规定显示,脂肪含量允许误差范围为≤120%标示值。小德购买的同批次商品检验报告显示该三文鱼罐头的脂肪含量为每100克脂肪含量13.9克,与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脂肪每份56g含2g”差异过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有关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据此,小德可以要求绿木商场对其商品进行退货赔偿。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