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金融证券 > 债券知识 >

史上最昂贵的谎言!!!

2022年02月17日13:11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史上最昂贵的谎言!!!

江苏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jiangsu/

昔日股王安硕信息(300380)前任董事长高鸣、董事会秘书曹丰与某证券机构分析师接触达成默契,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持续、广泛、有针对性地宣传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信息,然而,公司对前景的描绘和设想最终实现的可能性极小,极大地误导了投资者,在公司股价一路狂飙的过程中,被“忽悠”进来的投资者越来越多,并在2015年5月13日,股价达到474元/股,成为有史以来股价达到474元的第一股,而现在的股王贵州茅台在当时也只有270元/股。

而随着谎言被揭穿,安硕信息的股价走成这样:640.jpg

高位接盘的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证监会虽然对安硕信息、前董事长高鸣等也做出了顶格处罚,但处罚的程度太轻、处罚的责任主体太少,仅对安硕信息、高鸣、曹丰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了事。

如果,编造谎言的代价仅此而已,那么这个谎言的代价也太低,对千千万万的投资者也太不公平。

由于安硕信息等人的“谎言”属于误导性陈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的规定: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 ...

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第二十一条

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正因为上述条款的规定,

安硕信息等人的谎言正在变为史上最贵的谎言,目前投资者索赔的金额累计已接近9000万元。

由于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从2年变为3年,原本在2018年12月20日到期的诉讼时效,变为2019年12月20日到期,意味着越来越多曾经买入安硕信息的投资者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面对安硕信息的虚假陈述可以索赔的信息后,积极进行索赔。

预计安硕信息本次的虚假称述事件,最终面临的索赔金额预计将会达到亿元级别。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券知识知识排行榜
债券知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