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投保车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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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一体化平台
城市交通不仅关系着经济发展脉动,也直接影响到民生福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部门联动,高效、公开、透明地处理道交案件,实现快处快赔,将司法便民落在实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巩义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道交一体化”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自2019年道交一体化平台运行以来,巩义法院共调解成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555件;巩义法院城区中心人民法庭主要负责涉及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其中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未投保车险,造成事故双方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和危及生命健康的案件占比颇重,由于巨额的经济赔偿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无法实现,给双方生活都造成了巨大影响。
01
案例一
老板多留一“心眼”
及时止损**147万元**
关键词:及时投保商业车险
2020年4月,丁某驾驶仓栅式货车倒车时与驾驶无号牌两轮驾驶摩托车的吴某相撞,造成吴某构成一级伤残。2021年6月巩义法院判令丁某赔偿吴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7万元。在案情之外,其实丁某所驾驶的货车是从其老板处购得,丁某觉得自己驾驶技术娴熟,本不准备购买车险,因货车还未过户,在谨慎的老板的一再要求下丁某只好购买了限额为150万元的商业车险。没想到没过几天意外便发生了,而丁某购买的商业车险不仅为其承担了此次交通事故纠纷的民事赔偿部分,也为受害者的医疗救治提供了经济保障。
法官说法
机动车交强险是所有的机动车在上路前都要购买的一个险种,但它的理赔范围,特别是财产损失方面只有2000元。不仅仅是汽车,包括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的范围。造成他人事故伤亡,如果没有保险的话,往往容易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无法弥补。在法院执行中也经常遇到一方是因交通事故失去了生命或健康,但因执行不能相关申请人频频向法院反映。另一方被执行人面对大额赔偿却无能为力。所以投保交强险是必不可少的。而商业险是为保障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足额理赔对方损失的一种保险方式。那些只购买交强险而不投保商业险的车主往往就是在交通事故需要理赔时后悔莫及,建议足额购买商业险,莫要因小失大。
02
案例二
醉酒驾车
“天降横祸”**酿惨剧**
关键词:醉酒驾车
未投保交强险
2018年6月,马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行人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全身瘫痪,构成一级伤残。2020年11月,巩义法院判令马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8万元。公正的判决虽然给这个不幸的家来带来了希望,但因马某曾在监狱服刑十几年,没有积蓄,且肇事车辆没有责任险,168万元的赔偿款至今未支付。张某住院治疗花费各种费用上百万元,后续仍需医疗依赖,生活不能自理,且家里还有一个8岁女儿无人照顾。面对张某家庭的不幸,巩义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深感心痛与不忍,自主发起了爱心捐款倡议,共收到捐款4900元,并送到了张某手中。
法官说法
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若心存侥幸,不按照规定投保,一旦发生事故,侵权人将个人承担责任。本案中,马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没有投保交强险,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请牢记喝酒不开车,该案也彰显了交强险作为一种法定义务的重要性。
社会提醒
这两起案件,用血的惨痛教训,说明了投保车险的重要性。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秉持预防为先的忧患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行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来源:巩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