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不赔?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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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司机下车清理车灯时
被自己的车挤压致死
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2018年8月
在货车未熄火,未拉手刹
变速器也处于空挡位置的情况下
康某快速下车
在两车间擦洗车灯
其货车向前滑行
最终,将康某挤压致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康某承担主要责任
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因康某驾驶的货车
在萍乡某保险公司投保了
车上人员责任险
于是康某家属
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那康某是否
属于“车上人员”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
康某虽然已经下车,但其下车擦车灯仍属于控制和管理车辆的一种方式,系对车辆进行管理以消除安全隐患,仍是在履行驾驶员的职责,而因为其自身的失误没有做到安全停车致使车辆滑行造成事故,也是其作为司机因操作不当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康某仍属于自己车辆的“车上人员”,保险公司应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故作出以下述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5万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时刻请注意,勿做车下魂
来源: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