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翻车!椰树集团被立案调查!企业宣传,别让另类广告砸了招牌…

2022年02月18日15:01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又翻车!椰树集团被立案调查!企业宣传,别让另类广告砸了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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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集团又因为广告摊上事了!

上个月,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的广告海报。

上面写着“入学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

还有“毕业后包工作,升任集团副总裁后年薪108万,有贡献奖励600万海景房,奖励1000万别墅”等宣传语。

配色一如过往,是很有冲击力的黄黑配色,并配有一个凹造型的黑长直美女。

这些内容和配图一下就引发社会争议。

许多的消费者都忍不住怒吼:

“都2021年了,椰树为什么还不知道大家买它的产品是因为椰汁好喝,不是因为美女广告!”

随着舆论的发酵,很快,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就开始依法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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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对此事也进行了评论:

做人三观要正,做企业三观也要正;企业的核心价值是产品质量,要把心思放在正路上;不要试探法律的红线,广告营销无底线,企业口碑就“下线”。

事件判别性质

那椰树集团发布的信息属于广告营销吗?

部分专业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信息不仅包含对椰树集团企业的宣传,还有“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的内容,已不再属于单纯的招聘信息,而是属于广告营销的范畴。

根据《广告法》第三条以及第九条第(七)款规定:

第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做虚假承诺;

第二,广告内容应契合社会主流价值,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此来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而这已经不是椰树集团第一次因为招聘广告发生争议。

早在09年,椰树集团旗下产品就打出过“怕不行,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词,被消费者呼吁应当将椰树广告归进扫黄打非范畴。

同一年,因在公交车上印有“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工商部门认定违规发布,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罚款。

19年,椰树牌椰汁仍以“从小喝到大”的疑似双关语做宣传点。

尽管椰树集团自称“椰树牌广告不存在虚假、低俗”“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但最终还是被工商局罚款20万,理由是椰树集团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椰树还是继续过往的风格。

互联网时代的确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曝光度,但也意味着企业在广告上需要更加注意。因为广告中只要存在不当的内容,哪怕一个镜头、一句文案、一张截图,都很可能被顶上热搜,这强大的影响力需要每家企业都引起警惕和重视,并有更多的自我约束和道德自律

企业发布广告违法常见情形

那企业在发布广告方面,可能违法的情形又有哪些呢?

可以关注一下以下几个方面:

No.1

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No.2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No.3

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No.4

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预防功能、暗示为健康必须、与药品或其他保健食品作比较,不得利用代言人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广告,还应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No.5

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或宣传无节制饮酒,或广告中出现饮酒动作,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暗示饮酒可以消除紧张焦虑、增强体力的功效。

No.6

教育、培训广告中不得对教育、培训效果做出保证,或者明示、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或者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议、受益者的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

No.7

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或者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No.8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含有表明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与其他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做比较、利用代言人推荐、证明、与说明书不一致等。

No.9

农药、兽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不得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议或专业人士、用户作推荐证明。

No.10

招商等投资广告应当明确提示风险,不得利用专业人士、行业协议、学术机构作推荐证明。

No.11

针对未成年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劝诱家长为其购买,不得含有引发模仿的不安全行为。

3大方向

企业除了要避免以上7种违法情形出现外,大方向上还需要注意下面几点:

基本原则

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内容,诽谤性宣传的内容,有损我国民族尊严的内容,以及反动、淫秽、丑恶、迷信的内容。

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有损国格的语言,不能迎合庸俗低级的趣味,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基本要求

内容真实、清晰、科学、健康,形式准确清楚明白。中华文字博大精深,一语双关、比喻夸张是重要的修辞手法。

在广告用语中,修辞手法需要慎用,避免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存在其他有悖公序良俗的内容。

细节要求

① 引证内容表明出处,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

② 涉及有称号的产品、知识产权产品、获奖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须有相应证书证明。

③ 注意农牧、烟酒、教育、地产、医药、保健、婴儿食品等特殊商品或行业的广告禁忌。

④ 禁选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户外广告不影响公共利益等。

⑤ 不能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

⑥ 互联网广告,一定要有显著的关闭标志,而且要表明属于广告,不能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来源:易法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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