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企业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还要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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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有些人认为,民法典对企业没什么影响,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有不少企业法律问题还是和《民法典》有关的。就比如今天讨论的这个《员工入职登记表》,比着之前的规定就有一些变动。
当员工入职时,企业都会提供一份《入职登记表》,里面会有的个人信息。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1034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民法典》第1035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也就是说,信息的收集一定要保护好,而且还要征得自然人同意。虽然因工作和管理需要收集员工个人信息,本身并不违法,但是企业的收集方式等应符合其规定,注意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围;并不得从事《民法典》规定的两个“不得”行为。同时,在设计《入职登记表》等表单文件时可进行一定的技术处理,如将婚姻状况等敏感信息设置为非必填等。
实践中,有关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每年都会有很多起,这也是企业最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
来源:找大状法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