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非法集资全攻略,投资理财盲区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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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常见高发类型
以私募基金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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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谎称自己经营的是私募基金,有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优秀的运作团队,以较高的年化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以消费各种商品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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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消费形式多种多样,网络商城、定期回购、积分兑换等经营模式络绎不绝,并出现了涉案公司销售商品的种类多为投资人无法鉴别市场价格的商品、未流入公开市场的“自有产品”或以次充好标价虚高的廉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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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者利用此类商品与投资者的投资款进行“对价”,或将商品作为附加收益赠与投资人。他们多与投资人约定定期对商品进行溢价回购,或约定对购买商品款项于一定期限后返还并返利,进而实现保本付息的承诺,吸引投资人。
理性投资需做到3个“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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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还本付息”应警惕。实际上,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合伙经营均须风险共担,投资有风险,承诺还本付息的要警惕。
√ 面向公众、不设门槛的投资项目应警惕。在街道社区发放小广告等利用公开方式面向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宣传,不关心投资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不关心投资人是否具有风险识别能力,不进行风险提示,这样的投资项目要警惕。
√ 超范围经营应警惕。准备投资时,投资者应核对相关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对范围内无发售理财产品的要警惕。
** 投资理财常见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