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的行为。今年,鹰潭市余江区法院专门成立“驾校法庭”,在驾校开庭审理危险驾驶的刑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从源头防范、治理饮酒驾车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最近的案件整理
案例1
2021年6月15日晚,黄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207省道与余江区画桥镇长安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现场查获。经对黄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余江区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鉴定,黄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2
2021年7月16日凌晨,黄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从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某烧烤店往锦江镇豪庭大酒店方向行驶,途径锦江镇国税分局时被民警查获,现场黄某拒不配合呼吸式酒精检测,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鹰潭市余江区第二人民医院强制抽取血液样本。经鉴定,黄某血液酒精含量24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看看这些,你还敢以身试法吗?
饮酒驾驶的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车的直接成本=10日以下拘留 + 2000元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唯有老老实实遵守交通法规,唯有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祸猛于虎”不是一句玩笑话,请广大驾驶员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的理解与适用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一定造成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80mg/100mL,即构成危险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