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路边被撞了还要承担主要责任?开车的你可要注意了......精选文章法妞问答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自己的车辆停在路边被撞了却要承担主要责任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2021年3月30日晚
李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由溧江往溧江石口村方向行驶,因未确保安全,与曾某违规停放在路边的大型汽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李某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曾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
李某被立即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曾某驾驶的大型汽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元。本次交通事故共造成李某16万余元损失。
李某与曾某及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故起诉至新干县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
曾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违规停车且未设置任何防护装置,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的规定,应当对该案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故依法确定曾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因曾某驾驶的大型汽车在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新干县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