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晚上,
株洲石峰交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
查获一名女子无证驾驶。
面对交警询问,女子很吃惊,不断表示自己真的有证,只是一直没开车,也从来没换过证。经查询,女子的驾驶证考了11年了。民警当即告知该名女子,根据相关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三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会被注销。随后,民警现场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暂扣,同时对其驾驶证注销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需要接受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提醒各位司机,
记得留意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
莫让“有证”变“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