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
有些当事人会选择将事故私了
那么,双方私了后
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案件审理
2019年9月,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济南市历城区某省道与赵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认定,于某无责任,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于某与赵某签订《事故处理协议书》私了,载明“于某收到事故处理赔偿金2000元,双方无异议,今后两清无责”。
于某的车辆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后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对于某的车辆损失进行了先行赔付,于某向保险公司转让了索赔权。后保险公司因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纠纷将赵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于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之前,与赵某达成调解,于某收到赵某的赔偿金2000元后,表示双方“今后两清无责”,应认定于某明确放弃对赵某要求其他赔偿的权利。综上,保险公司要求赵某支付代偿赔偿金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理解析
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另外,保险法明确,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达成和解并获取了肇事者的车损赔偿后,保险人需注意不可再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部理赔。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付而获取过分收益。事故发生后,若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免除肇事者其他责任,则丧失请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在不知和解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理赔,属于不当得利,被保险人应予返还。**
延伸阅读
私了是指不经过司法手续
而是通过私下协商
或者交警协调解决问题
一般不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私了喔!
遇到以下9种情形
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
不可私了的情形
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
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
和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和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
损坏了公共设施的事故
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或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如果“私了”后出现争议
应当如何处理?
“私了”后出现争议的处理方式
要求交警继续处理,但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警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警只会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然后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