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上周发现房主把这套房子还卖给了别人,我该怎么办?
您好,现在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向您了解,请问您签署合同后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房屋过户了吗?目前这套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签了合同的,已经支付了房款,但是还没有过户登记,结果发现原房主卖给别人后已经登记到别人名下了,现在这个房子归谁?
如果卖方与另一买方并不存在恶意串通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其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且有效。不动产经依法登记产生效力,如果房屋已经依法过户登记在另一卖方名下,则该房屋所有权归属与另一卖方。您可以根据卖方与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
律师说法
Q
什么是“一房二卖”?
A: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Q
一房二卖情形下房屋所有权归谁?
A: 1.出卖人与其中一名买受人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即使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权益遭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再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办理过户登记;
2.出卖人与两名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已经办理过户登记至其中一名买受人名下,即使房屋已经由另一名买受人使用居住,该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已经依法登记的买受人;
3.出卖人与两名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并且都没有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房屋已经交付给其中一名买受人使用居住的,则通常房屋归属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4.出卖人与两名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并且都没有依法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合法占有该房屋,则通常优先履行成立在先的合同。
Q
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屋遭遇一房二卖中介需要承担责任吗?
A: 这取决于房屋购买过程中中介是否存在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导致买受人遭遇一房二卖,买受人可以不支付中介报酬费用并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Q
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遭遇一房二卖吗?
A: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建议提前查询房屋产权情况,并且通过预告登记来避免遭遇一房二卖。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律师建议
购买房屋时,建议提前查询了解房屋权属情况,如不慎遭遇一房二卖,理性判断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无法取得,建议及时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个案咨询,欢迎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得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