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借人而言,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有力的证据,应当保存完好,如果丢失、损毁以后还想继续向借款人追讨欠款,那就要承担举证不能导致法院不予支持的后果了!近日,余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追讨借条剩余利息的诉讼请求。
纠纷起因2017年,小左因扩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小汪借款,并于当日向小汪出具同额借条,双方约定了利息,期间小左陆续支付了部分利息。2019年小左通过银行转账偿还了小汪本金,小汪便将借条还给了小左,小左当场撕毁了借条。之后,小汪在多次向小左催讨剩余的借款利息未果后,将小左起诉至余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左某向原告汪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双方之间形成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左某陆续偿还利息并归还本金后,原告汪某将借条还给被告,可视为原、被告双方对前期借款进行结算并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消灭。原告汪某主张被告左某尚欠利息,其提出的证据不符合证据的合法性,法院不予采纳,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借款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借条如果只是正常的磨损或者只是缺少了边角,在不影响内容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如果整张借条都被撕毁,法律是不会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我们借钱给他人还是借他人的钱,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在个人权益受损时只有握在手中的证据才是最好的维权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