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方某、夏某三人将印有“执行神速,真诚为民”的锦旗送至旌德法院,向执行局干警表示诚挚感谢。
合伙协议起纠纷 判决生效不执行
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4月,因合伙协议纠纷,刘某、方某、夏某将骆某诉至旌德县法院。同年5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骆某返还刘某、方某、夏某欠款共计1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骆某迟迟不履行义务。同年7月,刘某、方某、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因骆某人在外地,法院向骆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是骆某置若罔闻, 法院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但账号内均无存款,遂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涉嫌拒执罪 被执行人火速还款
2021年8月,申请执行人刘某、方某、夏某向法院提供线索,反映被执行人骆某已将资金转移到他人名下。
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到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户行)进行调查。干警们发现骆某从判决生效后到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短短34天内,从自己的银行卡中转账88190元给了他人,存在无偿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嫌疑,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遂对骆某处以8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强大的威慑下,骆某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他立即找到法院,将127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并主动缴纳了罚款。
问
什么是拒执罪?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
恶意规避执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必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一旦构成拒执罪,就算履行全部义务,仍然逃避不了法律制裁的。虽然利用“拒执罪”打击“拒执抗执”行为只是执行中的一种方式,但还是希望各位被执行人能够积极主动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