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妻子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门居住。女婿为叫回妻子,与岳父母发生言语冲突,竟一怒之下打掉了岳父三颗门牙!近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女婿有期徒刑十个月,又判决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六万余元。
案情简介
去年五月,家住某镇的胡刚(化名)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门居住。几天后,胡刚前去岳父家欲叫回妻子,因言语不和,与岳父母吵了起来。胡刚用拳头捶打岳父嘴部一拳,致使其牙颈部折裂;捶岳母左眼一拳,致使其眼眶内壁骨折。经鉴定,其岳父母分别被评定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法院审理
商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胡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个月。之后,胡刚岳父母又对胡刚提起民事赔偿之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胡刚虽已刑满释放,但在开庭时无正当拒不到庭。法院遂依法缺席判决被告赔偿两原告共计六万余元。因为此事,胡刚和妻子的婚姻已岌岌可危。
法官提醒
人与人之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在生活中较为常见。但是,双方一旦发生争执,一定要规范言行,减少摩擦,注意控制好情绪,保持头脑冷静,理性对待冲突,多宽容对方、互谅互让 ,才不致于发生恶性事件。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和争端,切莫为了一时冲动,图一时之快,造成“失去自由失去家”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