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使用信用卡消费
已成为我们日常支出的“主力军”
虽然付款时很方便
但千万别忘记按时还款
否则
这张小小的信用卡
卡住的可是你的信用
2018年5月17日,秦某在某银行申请办理贷记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信用卡)。当日,银行审核通过后,将贷记卡发放给秦某。但秦某在使用该卡期间,多次出现透支,截至2021年3月3日,该贷记卡透支本金19981.35元,产生利息1320.22元、违约金1023.90元,合计欠款22325.47元。由于秦某超出四期欠款未偿还,已形成信用卡不良贷款,故银行将涉案信用卡冻结,并通过系统语音、系统短信和人工电话等方式进行催收,因秦某一直未偿还欠款,某银行遂将其诉至东宁市法院。
秦某在收到法院依法向其送达的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东宁市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秦某在原告某银行处申请办理贷记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被告秦某办理贷记卡后产生透支情况能够体现双方形成金融借款合同关系,此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原告某银行依约履行了作为发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被告秦某作为持卡的债务人负有偿还所透支卡内款项的义务。综上,法院判决被告秦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22325.47元。
信用卡在方便大家的同时
也在考验我们的诚信
因此
一定要理性消费、按时还款
莫让信用卡卡住你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