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运动有哪些风险
滑雪运动中的危险来源:
• 自身对危险程度的把控;
• 他人可能带来的损害;
• 雪场设施可能带来的损害;
• 滑雪属于竞速类运动,须携带器械,加上自然因素,其风险大大提高。
滑雪运动属于
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2013年,体育总局、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一、游泳
二、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
三、潜水
四、攀岩
......
旅游法第47条:
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滑雪运动中的“自甘风险”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76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自甘风险原则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
体育是有固有风险的,在自甘风险写进《民法典》之前,有的法官按照公平责任原则来判决,即在各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需要分担责任。一方面,它打击了很多人参加体育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学校教育机构、体育活动的组织者以及免费开放的体育场馆也会担心随之而来的赔偿的风险。
《民法典》中确定的自甘风险原则,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让参与者为自愿行为买单,使得责任承担规则更加公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参与的文体活动仅限于当事者直接投身的活动,比如对观众造成的损害就不包括在内,而法条中规定的其他参加者也仅限于在同一活动中,例如在操场跑步时不慎被旁边的打球者砸伤,则不属于自甘风险。
滑雪运动中的侵权责任
滑雪运动中的财产损害如何处理?
自甘风险通常解决的是比较重大的伤害,当人和财产的价值做比对时,更看重的是人的损害。一般来说,财产的损害适用侵权法上的一般的侵权原则,即过错责任,谁有过错谁来赔。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滑雪运动应遵守国际雪联十大安全准则:
超越原则、停止地点原则、尊重原则、自控原则、选择安全路线原则、进入雪道启动和爬坡原则、两侧行走原则、注意警示标志原则、协助原则以及事故确定身份原则。
滑雪场地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指的是,场地的管理方应该按照所开设活动的特点,充分了解这个活动的风险,设置足够安全的措施。损害结果发生后,要及时去救治。
滑雪场作为经营者管理者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有:第一,提供安全的场地设施;第二,配备足够的安全保障人员;第三,设置必要的警示;第四,及时的救助。应该注意的是,安全保障义务一定要以合理为限度,不能要求太高。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8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在经营者无法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大多数时都应当对其场地或者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伤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小贴士
问
雪板被撞坏需要赔偿,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怎么办?
答
第一,看能否找到当时购买装备时的资料;第二,计算从购买到被撞坏中间的期限,让对方计算一个折旧的方式;第三,留好双方的联系方式,如果当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事后还可以协商讨论,最终达成一致。
问
未成年人在雪场发生碰撞事故,怎么办?
答
首先,小朋友滑雪时一定要在大人的陪伴下进行,被撞倒后不要着急起身,一定要先判断一下自己的行动能力,等待救援。希望小朋友们安全地完成每一次滑雪,尽量不要摔倒,不要撞到别人。
问
初级选手上高级道发生事故,雪场需要承担责任吗?
答
如果让雪场来确认每个人的雪道难度比较大。成年人应该能够判断出自己是初学者的水平。对雪场来说,应该提示风险,在雪道上设置警示牌,让初学者知道自己应该在哪个雪道滑雪。另外雪场巡视人员一眼识别出那些跌跌撞撞的滑雪者,根本不属于高级道的水平时,有义务将这些人请出与之不匹配的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