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既有辞旧迎新的重要意义,也是阖家团圆的大好日子。中国人讲究酒桌文化,每逢春节,亲人朋友都会聚会畅饮,一醉方休的同时,希望大家喝酒要量力而行,不要劝酒拼酒。
以下是劝酒要承担
法律责任的四种情形
01
强迫性劝酒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人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因此,如因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02
明知他人不能喝酒,而劝其喝酒
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
所以,我们举杯交欢之时,在莫劝酒的前提下,还要注意对方是否有不适合饮酒的身体疾病。有时候不适合喝酒的人可以以茶代酒,照样可以谈风月、叙往事,开开心心过新年。
03
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还要自行回家,那么同饮者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04
酒后驾车未劝阻致发生损害
如果同饮者明知醉酒者驾车而来,还与其共同饮酒,并在其驾车离开时持放任的态度,可认定同饮者负有一定的过错,应对事故中的伤者或死者家人的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醉酒的情况下,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不仅是酒后驾车,醉酒人如果执意要做游泳、爬山等其他危险事项,同饮人都有义务制止其行为。
若明知驾车人饮酒,不仅不劝阻还唆使其酒后驾车,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喝酒有量,劝酒有度。不管是喝酒的组织者还是参加者,都应摒弃劝酒的不良习惯。同桌饮酒者应相互履行辅助、注意、提醒、照顾、护送或者保证安全的保障义务,若同桌人身体不适应及时送医,共同营造健康的“饭桌文明”,才能和家人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