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收取水电费、小区停车......日常生活中,物业给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居民按时向物业付费。但免不了有各种矛盾纠纷
家中被盗,可否拒付物业费?
案 例
业主小张家中进入小偷,导致家中存款被盗。小张认为,家中被盗是因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才导致盗贼有机可乘。面对无法追回的损失,小张认为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即拒缴物业费。
物业公司经理小李认为,家中被盗第一时间应该找公安机关报案。物业公司有安全保障义务,小区布设有监控,非本小区人员进出要求登记,每天晚上都会给不是本小区的车辆打电话要求挪车......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不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业主小张的损失。
法官说
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物业公司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以及应采取的合理预防措施,以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但因物业公司在经费和职权等方面都受到限制,难以做到防止一切损害的发生。因此,物业公司若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注意义务、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即对小区进行看守和巡逻,并安装部分摄像头,物业公司是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责。该物业公司也按照约定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被告人作为小区的业主,已享受到了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所带来的便利,理应承担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但若物业公司的安保服务与业主的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出示监控影像或其他登记随访信息、但物业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将盗窃者收拿归案追回损失的,物业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条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处理锦囊
小区发生盗窃事件后,业主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提供社区监控录像、安全检查记录等,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处理盗窃事件。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上述义务,业主不能以社区盗窃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若因为物业公司未尽职责导致业主被偷盗,那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已损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