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健身热潮不减
健身既塑造形体还有益健康
健身房随处可见
伴随而来的却是“大肚腩”还在
健身房不开了......
越来越多的健身房“跑路”事件发生
人去楼空,会员卡里的钱找谁退?
今天,法官支招如何维权!
案例
健身房经营不善导致停业
消费者可依法起诉主张退款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3日,李某为健身锻炼,购买某健身房的个人3年会员卡,并交纳2799元的会员服务费,同日,李某又购买某健身房24节单价为200元的私教课,并交纳课时费4800元。
2018年7月17日,李某在该健身房的私教商某的推荐下购买了价值2500元的10节康复私教课程。2021年1月路过该健身房时发现门店已关,退款不成,李某将健身房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
李某提交的《入会申请表》《收据》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证实其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双方存在健身服务合同关系,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李某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停卡两个月,故双方的健身服务合同应于2021年9月2日届满,因某健身房在合同履行期内停业,不能为李某提供会员健身服务,故应退还李某自停业之日(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9月2日(共计8个月零18天)的会员服务费669元,计算方法如下:**总金额/购买时间*剩余天数**,即2799元÷36个月×8个月+2799元÷36个月÷30天×18天;因某健身房未向李某提供18节常规私教课和9节康复私教课的授课服务,故应当退还李某上述私教课时费585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消费者在健身场所办理健身卡并交纳会员费,与健身房商家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本案中,李某和健身房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明确,该健身房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为李某提供正常健身服务,李某依法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会员费。
法官提醒
一、办理预付费健身卡时,注意以下六点:
01
做好前期考察工作
在办卡前实地考察健身房环境、设备、口碑、营业执照及场地租赁期限等。
02
警惕预售卡、低价卡
消费者对于新办理营业执照、尚未开始营业并以此为由超低价揽客的健身房,应当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远低于同一服务水准平均市场价格的低价卡。
03
充值金额不宜过大
健身卡属于预付费服务,虽然购买越多越便宜,但也要承担相应的“跑路”风险,为避免遭遇较大损失风险,如果采用预付费形式办理健身卡,应尽量选择实力强大的商家,并尽可能选择金额不是太高、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就能消费完的金额充值。
04
勿轻信口头承诺
对于商家关于优惠条件、服务期限、会员卡使用范围及赠送等服务承诺,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做出的口头承诺。
05
留意合同文本细节
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当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对于合同缺少关键信息、合同相对方信息不明确或无签字盖章的应警惕并要求商家补充完整。
06
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办卡后除了会员卡本身,还应当妥善保管所签订的合同及商家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或其他付款凭证等,以便将来维权之需。
二、涉及健身房纠纷维权时,注意以下四点:
01
理性维权
遇到商家“跑路”或者产生其他纠纷时,应当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切勿采取哄抢健身器械或其他过激的维权措施。
02
收集证据
首先应当搜集并固定相应证据,如合同、协议、票据,以及记录商家“跑路”及协商过程的照片、视频、录音录像等。
03
积极协商
如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时,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局等组织机构及行政部门反映,在相关部门主持下协商调解。
04
依法起诉
调解不成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有效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健身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阶段还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