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对一名涉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高某依法进行快审快判,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是辖区内涉危险驾驶罪中网上追逃的首例。
2017年10月18日15时许,被告人高某涉嫌酒驾,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高某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94mg/100ml,属于醉驾行为。然而,高某醉驾后为逃避法律处罚,负案在逃,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2019年2月14日,被告人高某在济南市高新区孙村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2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2月21日,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济南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日。为防止再次逃跑,我院于2019年3月7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场作出判决。
经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具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处罚。
法官说法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涉嫌犯罪的,法院坚持依法予以判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行车,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