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案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责任明确,但主要问题是在选择诉讼策略上。因本案当事人需要做两次手术,昨晚第一次手术后不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故是先就第一次住院的医疗费提起诉讼还是等痊愈后就所有费用一起提起诉讼,是当事人需要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去衡量。
裁判要旨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一、兹有某省军区战士甲,2017年2月,其父亲乙在湖北省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人丙系无证驾驶,并且是逆向行驶,据此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丙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乙受伤住院后,被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随后进行了手术,肇事人丙在仅支付3000元后分文不付。战士甲无奈,向维权律师寻求援助。
三、维权律师在了解本案情况后,根据本案材料向甲提出本案主要问题在其父亲乙尚未痊愈,不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如先行起诉,只能就医疗费部分提出主张。因甲经济压力较大,故选择先行起诉。经维权律师向法院起诉后,多次跟法官联系沟通,最终法院支持了乙的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肇事人的偿付能力往往有限,因此交强险及商业险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本案中,虽然仅仅就医药费部分先行起诉,但因肇事人自身的偿付能力有限,并且其也没有投保交强险与商业险,这就导致当事人获得了胜诉判决,但却拿不到钱。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建议第一时间就当事人车辆的投保情况及财产情况进行统计,这样有利于以后案件判决后进行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