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额债务缠身,
部分被执行人在法院财产处置过程中
动起了歪脑筋——虚构债务参与分配,
企图分走部分财产,
最终不仅没躲过执行,
还身陷囹圄……
经营不善 成为被执行人
季某、周某夫妇因生意亏空欠下多处债务,未能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其位于鹿城区的房产被永嘉法院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债务。
伪造欠条 参与分配房屋拍卖款
为分走部分房屋拍卖款,季某找到曾经为其打工的侄女郑某,商谋后虚构尚欠工资款36万元、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30万元等事实,并伪造欠条。随后,季某让丈夫周某在欠条、还款承诺书等材料上签字。
2020年8月,季某、周某伙同郑某来到永嘉县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上述债务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其后由郑某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要求确认季某、周某欠其的债务,从而参与房屋拍卖款的分配。
法律震慑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执行过程中,经办人员结合办案经验及季某夫妇其余案件情况等,发现该笔借款存在异常,遂将季某、周某、郑某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
出于法律震慑,2020年11月,郑某就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债务42万元放弃参与房屋拍卖款的执行分配。
2021年4月,被告人郑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季某及周某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案件经审查起诉至永嘉法院。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季某、周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其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季某、周某夫妇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10000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不断涌现,尤其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涉拆迁等案件中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部分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使特定债权在财产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或者参与分配,通过与案外人相互串通,提起虚假诉讼的方式来对抗执行,不仅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本案被告人季某、周某夫妇通过与侄女串通捏造欠薪、借贷等事实提起虚假诉讼抗拒执行,企图逃避、对抗执行,法院通过立审执部门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查明事实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最终使虚假诉讼行为人受到制裁,有力打击了拒执行为,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