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里的功德箱本是
信徒捐善款、做功德的地方,
却不防有人对此打起了坏主意。
2月22日,丹徒法院刑庭审结了
一起盗窃功德箱钱财案件,
被告人毛某犯盗窃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1年2月至10月,被告人毛某携带螺丝刀在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谷阳镇的寺庙内,采用撬锁的方式,先后4次窃取功德箱内财物,共窃得现金人民币17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毛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自愿认罪认罚,又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毛某具有近二十次的盗窃前科劣迹,酌予从重处罚。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寺庙设立功德箱是为了方便香客行善积德、随缘布施,而非个人的“取款机”。切勿妄图不劳而获,因贪念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即使盗窃数额小,也逃不过恢恢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