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速递
租客在承租房屋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窃取国家电力欠缴巨额电费,供电企业能否以电费未退赔为由拒绝再向房主供电?近日,丹徒法院民一庭审结了一起房主起诉供电公司要求恢复供电的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某合金公司在丹徒拥有数栋厂房,2017年将其中一栋出租。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间,承租人在租赁厂房中通过互感器短接等方式,盗窃国家电力挖取比特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或投案,并被法院判处刑罚。2020年6月24日,合金公司向供电公司申请恢复供电,但供电公司未予恢复。在协商无果的情形下,合金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公司限期恢复供电。
被告供电公司辩称,由于原告用户涉及刑事案件的侦办,当时公安机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对该户进行了停电处理,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能够反映该户欠缴200余万元电费。原告是供用电合同的相对方,由于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疏于管理,并且未按照约定支付欠缴的大量电费,其公司有权不予恢复供电。
法院经审理认为,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案件中,被告辩称判决文书能够反映原告户欠缴大量的电费,因此不予恢复供电。经认定,原告户所欠缴的电费系承租人在租赁厂房时盗窃国家电力挖取比特币的犯罪行为所产生,与原告无关,且法院已责令案涉犯罪人员对被告进行退赔,故被告以原告户欠缴电费为由不予恢复供电无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供电公司为原告恢复供电。供电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在日常管理中,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对出租方而言,房屋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承租人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于出租的房屋也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