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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贷出借网友要不回 法官悉心调解助力双方和解

2022年03月01日10:51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 案件速递 #

  近期,丹徒法院审理了多起大学生作为原告的借贷案件。其中,向平台借款后再转借给他人,最终因他人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还款逾期给自己带来不良影响的情况不在少数。日前,该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民间借贷案件。

  案情简介

  章某是一名在镇江上学的大学生,通过网络结识了远在辽宁的江某,不久,江某就以各种理由提出借款请求。出于善意,章某进行了出借。但借钱容易还钱难,每当章某催要欠款时,江某总是以“再借点过几天一并偿还”为条件,要求章某继续出借款项,否则就不予回复。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江某共向章某借款41笔,总金额达30000元。然而,章某来自贫困地区,本身经济条件一般,出借的款项大部分是从网贷平台贷款后再转借给江某,每天都要承担高额利息。章某因此十分焦虑,经多次与江某联系催促还款无果后诉至法院。

  该院民一庭曾纪雄法官承办案件后,立即根据章某提供的电话与江某联系,然而江某的电话总是处于关机状态,邮寄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也被退回法院。考虑到原告急需归还网贷平台贷款,而被告远在一千多公里之外,如果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虽然案件能够办结,但判决后的执行必然也困难重重。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方式,让当事人主动协商矛盾、自动履行还款事宜,真正定纷止争。

  于是,法官多次主动添加江某的微信,在终于获得通过后,了解到江某是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因在创业阶段受骗损失数百万元,才无法履行对章某的还款义务。之后,法官从情理法相结合角度出发,希望江某充分认识到章某暂时没有收入来源又要承担高额利息的困难,主动与其沟通、和解,分期分批归还欠款。同时告知江某,如拒不配合法院诉讼、执行相关程序,将会受到一定约束,譬如罚款、列入失信人员等。经过法官一个多月的反复沟通,终于促成章某与江某的私下联系,双方于近日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章某从老家邮寄了一份撤诉申请书,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相关人物已化姓)

  法官提醒

  新学期伊始,在此提醒广大学生朋友们,网络虽然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各种借款平台透支款项也很便捷,但仍需在交友时保持谨慎,切勿随意透支自己的信用。征信被称为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根据历史的客观记录,反映真实的合同履约、遵纪守法等各类信息,如果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将来贷款买房、买车,甚至求职都会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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