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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温州“脏话”原村书记一审获刑8年

2022年03月01日13:45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日前,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曾因满口脏话而引起热议的浙江温州沙园村原党总支书记王国强,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以罚金5万元人民币,另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32万元。

  2020年8月,温州龙湾区永兴街道万安家园安置房业主在网上反映,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备齐资料后到村委会盖章证明,但时任永兴街道沙园村党总支书记的王国强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盖章。

  有业主发了《温州最“脏”村书记诞生!满口脏话:打证明?先给2000块》的网帖,并附视频。

  “安置房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任何事情都要向村里打证明,你倒是看看我给不给你打(证明)。要打(证明)可以,2000块……我儿子都是环保局的,我不整死你不罚死你;消防都是我带领的,安监局局长也是我的人……”在视频中讲出这番话的男子正是王国强。

  针对此事,2020年8月中旬,温州市龙湾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龙湾发布”接连发布三份通报。先是,经永兴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沙园村党总支书记王国强停职处理。接着,永兴街道党工委决定,免去王国强沙园村党总支书记职务。随后,永兴街道沙园村原党总支书记王国强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王国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于2020年12月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当日,该案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立案。2020年12月19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国强于2011年1月开始担任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沙园村党总支部书记,于2013年11月开始担任沙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2013年8月,沙园村开始建设三产安置房,并将工程承包给温州市中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沙园村村委协助进行三产安置房管理工作,该安置房于2018年9月交付并改名为万安家园。经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王国强利用自己作为村党总支部书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管理三产安置房建设的职务便利,在××村××产安置房电梯项目中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承接电梯业务提供帮助,并伙同他人共同侵占三产安置房账户资金,又结伙在万安家园以威胁的手段强迫业主购买、安装指定品牌的铝合金材料,实施强迫交易行为。

  法院认为,王国强身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结伙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结伙以威胁、阻拦等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为,王国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王国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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