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水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被告人杨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简要案情
2019年10月1日晚,被害人杨乙受侄子杨丙的邀请,到家中商议事情。期间,杨丙的父亲杨甲醉酒归家,杨乙见此,便劝哥哥杨甲少喝点酒。
劝说中,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在家中扭打起来。杨丙赶紧拉开两人,让父亲杨甲回自己房屋里休息。
然而,接下来发生了大家意想不到的一幕。
回到家中后的被害人杨乙,想起自己的物品遗落在侄子杨丙家,便去取回。当被害人杨乙走到被告人杨甲家门口处时,被告人杨甲竟手持尖刀,将被害人杨乙腹部杀伤,二人扭打倒地,随后被赶到的杨丙拉开。
经鉴定:杨乙的损伤属重伤二级。
案件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甲因家庭琐事持刀杀伤他人致重伤二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该案系亲属间因琐事引发的犯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杨甲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处。
法官释法:
小酌怡情,大酌伤身。
过量饮酒不仅损害身体健康,还可能会构成以下犯罪:
1、酒后开车,经检测酒精含量达80毫升以上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2、醉酒后自我控制能力减弱,易冲动、易与人发生口角纠纷,进而上升至斗殴等暴力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