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榕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龙某酒驾“闯关”冲撞交警逃逸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龙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被告人杨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曾在当地引起高度关注,法院判决后,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2020年9月23日晚,被告人龙某酒后无证驾驶被告人杨某的贵HPJ414号蓝色越野车载杨某经过榕江县古州镇滨江花园路交通检测卡点时,执勤交警对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发现龙某涉嫌酒驾,便示意龙某下车接受检查,然而龙某拒绝下车,并猛踩油门加速“闯关”,将执勤交警撞倒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杨某主动提出替龙某顶罪,两人互换衣服后,杨某到县交警大队谎称是自己驾车将交警撞倒后逃逸,后经调查,杨某的谎言被民警识破,23时许,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冲撞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杨某明知龙某是犯罪实施人,为了帮助龙某逃避处罚,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包庇龙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包庇罪。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龙某、杨某二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不惜以身试法,一人酒后驾车冲撞执法人员逃逸,暴力抗拒执法;一人法律意识淡薄,出于朋友义气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意图包庇隐瞒犯罪分子犯罪事实,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二被告人的行为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宣判后,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温馨提示
春节假期将近,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深刻认识酒驾的危害和所承担的后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应杜绝一切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