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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被告人“办假证”诈骗8000余万,判了!

2022年03月01日16:11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10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被告人杨韬、李桂萍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国联建信建筑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建信研究院),李桂萍担任法定代表人,杨韬担任监事;杨韬以北京建信研究院的名义注册了中国建设人才服务信息网(以下简称建信网)并组织实施运营。杨韬将建信网主页面设计成与国家政府机构的官网高度相似的网页,并对外虚假宣传称建信网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政策、业务指导的网站,办理建筑领域的各类证书,证书可以证实持证人已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社会化岗位培训,并可作为从业上岗、求职应聘、单位招录的参考和聘任职务的依据;同时承诺在建信网平台办理的证书均可以在建信网网站上长期查询验证,致使被害人误认为在该平台办理的证书真实、有效,可以在相关的从业领域起到作用。

  2015年初至2019年11月期间,杨韬、李桂萍先后招募被告人叶忠华等8人,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办证业务”,主要通过微信、QQ、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发布建信网平台可以办理建筑领域内各种证书的广告,致使全国范围内不特定的被害人受骗办证。经审计,共计骗取被害人办理证书费用8559.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韬、李桂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叶忠华等人明知杨韬、李桂萍所控制的建信网办理的各类证件均系假证件,仍然接受雇请成为业务员,帮助其制作或出售假证件,从中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亦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他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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