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好消息,给你要不要?
什么好消息?
厂家搞活动,现在买手机办分期贷款,12期贷款只需要还4期,剩下的8期不用还手机就归你了!
是真的吗?还有这好事?
当然是真的,我还能骗你嘛!
于是,骗子A利用受骗人B、C、D、E、F等10人的身份信息在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办理了分期贷款。
家住巨野县独山镇、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解某某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他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打起了通过分期贷款诈骗的歪心思。
2017年8月至12月,被告人解某某向借款人虚构办理手机分期贷款归还四期后不用归还或办理手机卡送智能手机等事实,采取虚构购买手机的品牌价格,以张某某等10人的名义骗取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公司)手机分期贷款共计人民币85700元(以下币种同),归还分期贷款22293元后,将其余贷款63407元据为已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解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被告人解某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解某某退赔被害单位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3407元。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动歪心思、走歪路攫取的不义之财注定不会长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悔恨的泪水。在此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