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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拐卖13名男童,“卖家”都是亲生父母

2022年03月01日16:45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不想当打工人?

  那就创业自己当老板!

  有一个80后“创业”

  当起了老板,做起了“中间商”

  而他贩卖的是这种“货物”

  2021年1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批露了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该系列案主犯黄春秋一年内作案13起,与另两名同案人共获利累计53万余元,最终被判刑15年

  福建一无业男子黄春秋通过QQ群收集父母“送养”亲生子信息,居中介绍出卖儿童给他人,通过隐瞒“收养人”真实身份信息及差价的方式获取高额利益。黄春秋参与拐卖的13名男童中,最小的才出生几天,最大的已有6周岁。

  在法庭上,黄春秋还辩称道:自己是在做好事,为愿意买卖的双方“牵线搭桥”。这一系列被拐卖儿童的“卖家”都是亲生父母,甚至有孕妇开价8万元提前“预售”腹中胎儿,买卖双方都另案处理。

  无论是黄春秋还是作为“卖家”的父母,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为贩卖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不算拐卖?

  刑法告诉你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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