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当打工人?
那就创业自己当老板!
有一个80后“创业”
当起了老板,做起了“中间商”
而他贩卖的是这种“货物”
2021年1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批露了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该系列案主犯黄春秋一年内作案13起,与另两名同案人共获利累计53万余元,最终被判刑15年。
福建一无业男子黄春秋通过QQ群收集父母“送养”亲生子信息,居中介绍出卖儿童给他人,通过隐瞒“收养人”真实身份信息及差价的方式获取高额利益。黄春秋参与拐卖的13名男童中,最小的才出生几天,最大的已有6周岁。
在法庭上,黄春秋还辩称道:自己是在做好事,为愿意买卖的双方“牵线搭桥”。这一系列被拐卖儿童的“卖家”都是亲生父母,甚至有孕妇开价8万元提前“预售”腹中胎儿,买卖双方都另案处理。
无论是黄春秋还是作为“卖家”的父母,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为贩卖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不算拐卖?
刑法告诉你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