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递
引言
弟弟得知父母老房拆迁后将归哥哥所有,心生不满,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企图争得家产。近日,被告人胡某及束某被宜兴法院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
基 本 案 情
胡某是家中次子,某天,他从朋友那得知自己父母所在村庄即将拆迁,他想到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子,自己应该能分得一套,于是激动地赶到父母处询问情况。谁知父母却表示,已将一套房分给了哥哥,剩下一套留着养老。胡某认定父母偏心,气上心头。离开后,胡某向好友束某诉苦,束某细细思量一番,出了这样一个计谋。
几日后,胡某找理由让父亲在空白A4纸上签名,后瞒着父母,将这张纸又放入打印机,打印了一份借款协议。协议约定,胡某向束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由胡父作担保,胡父签名就落在担保人签字处。又过了几日,束某按二人事先约定,持假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束某称胡某因母亲病重向其借款,胡父自愿担保,现胡某、胡父未按约付款,要求两人承担还款责任。束某还主动提供了胡父名下待拆迁老房作为保全线索,申请法院予以保全。法院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查封了胡父名下案涉房屋。
胡父得知此事后,立即到派出所报案。经调查,法院发现胡母近期未发生过身患疾病需要重大医疗费支出的情况,借款理由不成立。胡某自身经济条件优越,有多处房产及车辆,有能力清偿15万元债务,无需让仅有农村宅基地且属赡养对象的胡父提供抵押担保。查明后,法院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除了对涉案房屋的查封。
胡某与束某心知事情败露,在案件开庭中,胡某当场归还借款,双方假意和解,束某申请撤回起诉,但法院未予以准许。因胡某、束某涉嫌虚假诉讼,法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宜兴市公安局侦查,并依法驳回束某民事起诉。
不久后,胡某与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胡某、束某犯虚假诉讼罪向宜兴法院提起公诉。
裁 判 说 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束某合谋捏造事实,以伪造的借款协议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且属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被告人束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 官 说 法
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人们在经济社会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诚信诉讼,正当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依法主张诉求。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不但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也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必须依法予以惩治。本案中,法院洞察秋毫,揭破虚假证据的伪装,还原案件客观事实,有力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对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