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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保护动物,触犯法律终获刑

2022年03月02日09:50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小小一只画眉鸟

  有着悦耳的歌喉

  漂亮的外表

  一直以来受到养鸟圈的喜爱

  成为不少人追捧的对象

  你不知道的是

  美丽的画眉鸟

  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近日

  白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买卖画眉鸟的案件

  一起来看看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5日,被告人温某秀在其位于本市某街道501房的家中通过微信联系确定后,将其收购的3只画眉鸟以及1只大山雀鸟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出售给同案人黄某豪(另作处理)。

  经鉴定,送检的4只画眉鸟,确定均为:鸟纲(AVES)雀形目(PASSERIFORMES)噪鹛科(Leiothrichidae)画眉(Garrulax canorus)。根据相关规定,画眉(Garrulax canorus)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秀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秀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支付生态环境损失人民币15300元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就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事实道歉

  野生动物是生物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难以恢复性,我国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分类分级保护。

  2021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的《国家保护动物名录》,对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等级作了调整,像画眉鸟、鹩哥、百灵、红嘴相思鸟等观赏鸟类都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切勿因一己私欲,随意猎捕,做到不食用、不买卖,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保护生物多样性

  维护地球家园

  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白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

  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发挥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职能作用

  全面惩处非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产业链”

  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足履实地、使命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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