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历经近3年的抢救性发掘,素有“九层妖楼”之称的青海省都兰县热水乡境内“血渭一号墓”已出土各类文物1000多件。
目前虽无法确定墓主人的身份,但出土陪葬品中有大量金银器和一枚“骆驼”印章,足见其身份高贵。
但是为何要开启这次抢救性发掘,还得从3年前一起惊天盗墓案说起……
铜油灯碎了,他们随手扔进垃圾堆
2016年11月的一天夜里,一辆微型货车从青海省都兰县城出发,载着5名男子朝热水乡驶去。车上5人都是都兰县本地人,他们既是朋友,也是“合伙人”。这次,他们是冲着“九层妖塔”来的。
这座“吐蕃古墓”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热水乡境内。1996年,古墓被列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血渭一号墓”造型奇特,从上到下每隔1米左右都用柏木横穿墓葬,相传共设9层,于是有了“九层妖楼”“东方金字塔”之称,是全国十大古墓之一,其构筑形式和风格,在我国考古发现中绝无仅有。墓葬中出土的丝织品和各类文物异常珍贵,具有极高研究价值,被列为中国1996年度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对于“血渭一号墓”里有财宝一事,5人早有耳闻,且谋划许久。62岁的夏某虽是文盲,但自诩在看风水、看古墓等方面颇有研究。在此之前,夏某带着这批人曾先后3次在附近尝试过盗墓,但都没什么收获。可他们坚信,此前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车最终停在了距离热水乡政府18公里、距离县城30公里的地方。
在“血渭一号墓”东北角,5人开始分工合作掘洞,其中夏某负责放哨,两名年轻人挖土,另两人负责接应。没过多久,挖土的人就发现了类似布料的东西,用手一撮,“布料”成了粉末。
当盗洞已经挖到9米多深,有人从土堆里挖到了一个泥块,用手掰开,是个碗。几人喜出望外。之后,他们又发现了一些金片和一个铜质油灯状的东西。
由于紧张劳累,几人就此打住,封好洞口,乘车返回了都兰县。
在其中一人家里,他们对挖到的东西进行清洗,一个六边形的黑色金属碗、指甲盖大小带花纹的碎金片和一个小拇指粗细、黑色铜质油灯显露在众人面前。可是铜油灯到家后很快出现风化、破碎,没保住。
虽然惋惜,但他们也不在乎,将铜油灯扔进垃圾箱烧掉后,开始寻找买家。一个月后,金属碗卖了20万元,金片卖了2万元,众人分了钱,一度销声匿迹。
这次获利,让夏某等人相信,自己找到了一条发财的门路。
“你们不够专业,回去吧”
一年后的2017年10月中旬,58岁的都兰县人张德找到夏某,商量能不能一起挖墓,挣笔大钱。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夏某爽快地同意了。
二人又找来上一次参与盗墓的两名同乡,其中一人有辆微型车,挖墓时可负责接送;另一人比较年轻,能干体力活,家里也有地方可供居住。
对于盗墓,4人都已不是“新手”,显得跃跃欲试,但人数上有些不足,于是决定从青海省外再找帮手。
张德先托河南焦作的一个朋友找人,此人将消息告诉了河南巩义的韩万里。韩万里曾跟考古队学过钻探技术,擅长挖土,并表示人手问题他能解决。于是,张德让他带人尽快过来。
韩万里找了另两名河南老乡,但几人的路费花销是个问题,于是决定再找一个“投资人”,从而引出了51岁的山东聊城人孙兴林。随后,孙兴林带上一个帮手,开车沿途拉上几人,连夜赶往都兰县。
这一帮人对接之后,夏某说他和张德已经跟都兰热水古墓保护站的看墓人说好了,很安全,只要孙兴林能给看墓人1万元好处费就行。
孙兴林掏了钱,让夏某转交,但夏某实际只给了看墓人一根羊腿、一条云烟和3000元现金,把剩余的同张德私分了。
商量好分工和分成后,孙兴林等人在当地购买了盗墓工具。几天后的一个夜晚,夏某等人来到事先看好的挖墓地点。几名青海人负责放哨,其余外地人负责挖盗洞。可那晚什么都没有挖到。
第二天,仍然如此。
第三天中午,夏某和张德开始抱怨几个外地人不够专业,让他们回去。夏某还拍摄了他们的身份证,说“谁走漏风声,就去找谁”。可这些外地人并没有走,又挖了一夜,依旧没有收获。
第四天,夏某等人再次让几名外地人离开。但孙兴林不甘心,表示要再找一拨更专业的高手来挖。夏某和张德同意了。
一跳进墓室,便失去了知觉
38岁的孙堆生,绰号“三儿”,河南省林县人,只有初中文化,2002年因犯盗窃罪获刑1年。
在孙兴林找到他的两个月前,他刚参与了一次盗墓活动,还差点丢了性命。
2017年9月24日晚,在河南省某县东南方向,孙堆生等人发现了一座古墓。当晚,他们就开始挖盗洞。一天一夜之后,他们挖到了墓室的顶部。
墓室被打通时,孙堆生很兴奋,第一个跳进墓室,但进入后瞬间失去了知觉。旁人见状,跳入墓室救他,又晕倒在墓室里。如此这般,救一个晕一个,盗墓行动被迫终止。待孙堆生苏醒后才得知,有人已经死在了墓室里。几人扔掉工具,各自回家。
后经鉴定,该墓葬属于汉代墓葬,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
当孙兴林找到孙堆生时,满脑子的兴奋已经让他把两个月前的生死经历抛诸脑后。他还帮着找了两个帮手,均是早年曾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的“熟手”。
2017年11月,孙兴林从山东驾车来到郑州,接了孙堆生等6人,一同连夜向都兰县赶去。此时,这个“盗墓团队”,已经增加到11个人。
挖到第二夜,他们发现了“好东西”
像上一次那样,孙兴林又拿了1万元托夏某给看墓人送去。夏某和张德只给了看墓人4000元,又分了剩余的钱。
到都兰县后的第二天,众人便开始挖墓,但这次换了一个地方。
第一天,11个人出动挖了一晚,依然没挖到东西。
第二天夜里,他们有了收获。那是离地10多米深的地方,他们发现了大量金银饰品。据事后统计,此次被盗涉案文物共646件,后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16件,二级文物77件,三级文物132件,一般文物421件。
好东西太多,夏某等人觉得打包出售后再分钱更安全,于是,众人封住盗洞后离开。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买家,外地人便纷纷离开,文物寄放在了当地人家中。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开始进入警方的视线。
1.8亿元,“打包出售”!
离开都兰县后,夏某等人开始寻找卖家“销赃”,其中一度将“打包价”报到了1.8亿元,然而根本无人回应。
2018年3月15日,得知夏某等人将以8000万元的价格出手这批文物,警方决定收网。
3月17日中午,夏某等人被抓获,当场查获出土文物614件。随后,警方又在河南、山西等地抓获7人,追缴了剩余涉案文物32件,并在都兰县一名嫌疑人家中的羊棚隔墙内查出成卷炸药3799.5克,散装炸药4846.5克。
6月1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三批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其中两人涉及该案。有嫌疑人得知自己被通缉,天天睡不着觉,只能喝酒麻痹自己,被抓后自称“反而得到了解脱”。经过警方4个多月努力,该案件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文物没有流失、证据链全部闭合,实现了对文物犯罪的有效打击。
这次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改变了文物的原有保存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国家文物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于是,文物部门开始对“血渭一号墓”进行抢救性发掘。自2018年起,“血渭一号墓”陆续出土各类文物1000余件。
有专家论文指出,该墓对研究唐(吐蕃)时期热水地区的葬制葬俗及唐帝国与少数民族关系史、丝绸之路交通史、物质文化交流史等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15人获刑**同时承担公益赔偿金和向社会道歉**
与以往不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起诉书,不仅要求15名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还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公益赔偿金和向社会道歉。
2019年11月28日,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进行宣判,15名被告获14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此后,有人提出上诉。
今年8月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13名被告一审判决,有两名被告分别改判至12年和5年半。
12月9日,青海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该案公益诉讼赔偿金已足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