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十个月至四年,这是制售假冒七龙珠、海贼王、钢铁侠等手办的代价。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假冒“S.H.Figuarts”“Portrait.Of.Pirates”注册商标系列刑事案件中的20余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20余名被告人被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五百万元不等。
以流水线形式生产假冒动漫玩具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查明,“S.H.Figuarts”商标、“Portrait.Of.Pirates”商标分别于2011年3月28日、2014年8月14日在我国依法核准注册,核定使用范围均为第28类玩具等商品。
柯某甲与翁某某夫妇于2016年3月、2019年1月先后注册成立博罗县嘉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嘉豪动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安排其妹夫、妹妹分别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
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柯某甲同时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东莞市桥头镇开设工厂,指派被告人洪某某具体负责管理、采购原材料及组织聘用人员,先后雇佣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为铸钢部、工模部、注塑部、喷油部、移印部、吸塑部、装配部、质检部等部门负责人,采购原材料、组织工人以流水线形式生产假冒“S.H.Figuarts”“Portrait.Of.Pirates”等注册商标的动漫玩具。
柯某甲还在东莞市桥头镇、广州市大新路等多处租赁仓库,雇人负责储存和运输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玩具;与被告人翁某某另在广州市国际玩具城租赁商铺,雇人线上和线下对外销售嘉豪公司生产的假冒玩具。
自2018年1月至案发,20余名被告人参与生产、销售假冒“S.H.Figuarts”“Portrait.Of.Pirates”的动漫玩具,非法经营数额或销售金额分别为30余万元至1500余万元。
2019年8月8日,公安人员在东莞、广州集中收网,共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并于当日及次日在涉案工厂、商铺以及仓库搜查扣押了大量标注“S.H.Figuarts”“Portrait.Of.Pirates”等注册商标的动漫玩具。
法院:扰乱了玩具行业的市场经济秩序
案件处理中,被告人翁某某向被害单位赔款、达成谅解协议,销毁了涉案模具并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被告人翁某某、洪某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的注册商标达两种以上,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告人蔡某某等人受他人雇佣,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翁某某、洪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二十余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对上述被告人依法均应予惩处。
法官表示,株式会社万代和株式会社梅格屋旗下“S.H.Figuarts”“Portrait.Of.Pirates”商标的“火影忍者”“圣斗士星矢”“海贼王”等手办形象玩具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受玩具爱好者的喜爱,上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同时扰乱了玩具行业的市场经济秩序,亦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均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至此,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该系列案件已全部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