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明知危险,仍用皮划艇捕鱼致两人死亡,获刑三年

2022年03月03日10:59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以为自己会游泳

  以为多次水上作业已熟练

  以为自己能保障自己的安全

  许多人都是因为这些“以为”,抱着侥幸心理,进行各种危险的水上作业。然而一旦事故发生的时候,一切都追悔莫及。

  王某与张某某系同楼邻居,相约一起携带皮划艇到湖里捕鱼,张某某及其外甥一同前往,由于皮划艇突然爆破,张某某及其外甥落水溺亡。近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9月11日,王某通过手机在淘宝网购买了一艘皮划艇,并和张某某多次使用该皮划艇下水捕鱼,在皮划艇使用期间,王某多次自行对皮划艇破损的洞眼进行了修补。

  2020年4月13日,王某与张某某相约使用该皮划艇到淅河大桥附近水域下渔网捕鱼,张某某与其外甥严某某和王某一起携带皮划艇、船桨和渔网来到水坝附近。王某在皮划艇没有配备任何救生设备的情况下,明知该皮划艇在使用过程中经常破损漏气,明知带幼童乘坐该皮划艇进行水上捕鱼作业存在溺水危险,仍允许张某某将严某某带上皮划艇,并将皮划艇划至附近水域进行水上捕鱼作业。

  16时许,王某、张某某在下好渔网返回岸边的途中,皮划艇底部爆裂导致皮划艇突然迅速漏气,张某某和严某某瞬间仰倒落水。王某见状,伸手抓住严某某的脚往回拉,感觉拉不动随即松手,随后王某落水并向岸边游去,同时呼喊岸边人报警。消防大队接到警情后赶至现场搜救,先后将严某某、张某某遗体打捞上岸。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明知其购买的皮划艇在使用过程中经常破损漏气,且明知带幼童乘坐皮划艇存在溺水的危险,自信自己和张某某会游泳自救且能保障随行幼童的安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后皮划艇破裂导致二人落水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王某在事发后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应视为自首。鉴于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认罪认罚,可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