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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一起网上兼职赚钱,约吗?

2022年03月03日13:18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在家里坐,骗从天上来

  近几年日益狡猾的电信诈骗

  硬是以种种险恶多变的手段

  骗走了不少人的血汗钱

  让一些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法达到诈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银行、电商客服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和招嫖等形式进行诈骗。

  典**型案例**

  2017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邓某化名“贾涛”,谎称自己系北京玖富公司的业务员,以帮忙提升业绩并给予好处费、兼职费为由,诱骗被害人陈某琳通过分期乐等网络信贷平台进行信贷消费,再以借钱并承诺还款的方式让陈某琳将钱款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向其转账。其间,陈某琳在被告人邓某的唆使下介绍了妹妹陈某珍参与其中。随后陈某珍又介绍了陈某莹、连某等人参与其中。其间邓某偿还了部分钱款。经查,被告人邓某分别骗取被害人陈某琳23981.43元、陈某珍12204元、陈某莹7781.72元、连某12364元、曾某萍14460.35元。

  2018年7月份以来,邓某化名“江达文”,以同样的手段骗取被害人何某欣6183.33元、李某齐2256.88元、刘某娴10348元、邓某燕3570.7元、黄某雅5034元、陈某荐11165元、许某涛999元。

  2018年10月23日,公安人员在石狮市灵秀镇某公寓内抓获被告人邓某,并扣押到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案发后赃款未追回。

  以被告人邓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10798.4元。

  提醒:记牢六个”一律”

  1.陌生电话,只要提到银行卡的,一律挂掉;

  2.只要提到中奖的,一律挂掉;

  3.只要提到公检法、税务等部门,要求汇款的,一律挂掉;

  4.所有短信要求点击链接,一律删除;

  5.微信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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