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夏天,吕某在网上认识了刚高考结束的小丁,小丁头像清纯可爱、性格热情活泼,二人一见倾心、无话不谈。同年9月,小丁自称顺利考上北京XX学院,却为北京高昂的生活成本犯了难。70后的吕某不忍女友受苦,开始每月转账1000元给小丁作为生活费。看到吕某这么爽快,小丁心生贪念,答应做吕某的女朋友,把吕某当成“长期饭票”。
确定关系后,小丁以各种理由想方设法向吕某要钱。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吕某丝毫没有怀疑,不到三年时间里,多次慷慨解困,总金额高达59万余元。
期间每每吕某想与小丁视频或见面,都被小丁以“学业繁忙”、“身体不适”等理由拒绝。2018年6月,小丁忽然莫名其妙地提出分手,在一次次借钱,一次次要求见面无果后,吕某终于心生怀疑,打听得知北京XX学院根本没有小丁这个学生,这才发觉自己被骗了……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小丁根本不是什么“美女”,而是本案被告人肖某,一个三四十岁的中青年男性。专科毕业后。肖某一直处在无业状态,想赚快钱的肖某动起了歪脑筋,假冒女大学生交友,欺骗别人给自己转账。吕某没想到,自己疼爱至极的女友竟是男儿身,其表现出的乖巧可爱、温柔多情只为骗取自己的金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冒充美女大学生通过社交平台实施诈骗已经不是新骗术,频频曝光的诈骗形式让人们提高了警惕,而不法分子的新手段也层出不穷,但终究是“换汤不换药”:以漂亮的头像和单纯的身份与对方拉近距离,通过暧昧的言语获取对方的好感,利用对方的同情心,以各种“套路”让对方转账。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很多人容易沉浸在对方营造的假象中,通过网络上的头像或照片就失去理智,靠着一根网线就慷慨解囊,无法分辨背后包藏的“祸心”,陷入错误认知,最终人财两失。对此,法官提醒,在任何社交平台上,都要谨慎添加陌生好友,不要被对方的表象所骗,照片、身份都有可能是伪装的。无论对方用何种理由要求汇款转账或“发红包”等,都要坚决不听不信不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