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的诈骗屡见不鲜
如今骗术再升级
假冒工作人员,伪造公司内部QQ群,冒充法人
叫人防不胜防
相关案例
冒充公司财务、法定代表人进行诈骗
基本案情
被告人潘某海利用被告人潘某宾搜集的某公司有关信息,冒充该公司员工发送短信给该公司财务人员,要求其加入伪造的公司内部QQ群,后潘某海又冒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财务先后两次共汇款人民币1996900元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随后该款被转至多个银行账户取出分赃。
法院判决
被告人潘某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潘某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退赔款由扣押机关发还被害单位,责令被告人潘某海、潘某宾继续退赔被害单位人民币一百八十四万一千三百元。
寄语
QQ传来一条消息“老板”急需用钱让你转一笔资金,你转还是不转?人们越来越依赖QQ、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处理日常工作,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些网络社交平台实施诈骗。如果接到领导、同事、亲戚、朋友的转账、借钱等请求时,千万要记住立即打电话或视频通话等途径确认对方身份,切忌直接转账或付款。同时,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要轻信QQ、微信聊天的转账指令,尽量不要在QQ、微信上处理财务事宜。企业管理人员要保护企业和员工信息,了解新型诈骗知识,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切实提高员工识骗防骗的能力,让骗子无处可骗,无人可骗。
你是否有这样的经历?
前脚刚踏出售楼处
后脚就接到“先生,XX楼盘了解一下”的电话
刚签完购房合同
一大波装修消息朝你袭来
孩子刚入学
辅导班电话打到你怀疑人生!
是巧合吗?不!
你的个人信息已经被人卖了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
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
社会危害日益突出
相关案例
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公司客户数据比对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间,某公司员工陈某安排其下属肖某通过QQ号以人民币27600元的价格分三次购买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共计186550条。经查,根据二人既往供述以及任职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能够证实二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确用于保护客户财产安全。
法院判决
被告人肖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寄语
某公司员工在网络上购买已经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放入自己数据库,用于相关用户账户预警,但其行为本身已经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具有刑事违法性,其实际目的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温馨提示
提醒:接到任何诈骗电话,或者疑似诈骗电话,应立即拨打**110**咨询、举报。也可在腾讯110平台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