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的离世是悲伤的而处理逝者生前的财产也是必须面对的问题不清楚遗产的继承权、继承顺序等往往会出现纠纷甚至亲人之间对簿公堂
01 案情介绍
冯某汉与刘某英育有二儿三女,夫妇俩先后去世,均未留有有效遗嘱。刘某英生前居住的房屋有东西两院,刘某英住东院,西院由幼子冯某2用于经营印刷厂。
刘某英去世后,东西两院房屋均由冯某2占有使用。后长子冯某1要求继承该房屋,诉至法院。
其他三子书面声明放弃对冯某汉、刘某英遗产的继承。
02 法院判决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审理法院认为庭审中,冯某1、冯某2协商一致,确定该房屋价格为60万元。按照冯某汉、刘某英在房屋登记中所占比例,应由冯某1、冯某2对房屋一半的价款即30万元予以分割。
刘某英生前由冯某2照顾较多,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对冯某2应当多分,现因该房屋为一个整体,冯某2所占房屋份额较大,且该房屋由冯某2实际占有使用,审理法院认为该房屋归冯某2所有更为合适,由冯某2给付冯某1房屋折价款13万元。
判决如下:
一、位于敦煌市某镇房屋东西两院归冯某2所有,由冯某2给付冯某1房屋补偿款130000元,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履行;
二、驳回冯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03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小课堂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遗产继承资格确定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割遗产。
当纠纷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纠纷双方应有正确的心态,相互间多一份理解,加强沟通和交流,本着亲情为重的原则,来妥善解决双方间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