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被骗的吴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好心人”匡某某。匡某某称愿意帮助其追要被骗钱款。本以为是”好心人“相助,怎料这又是一个“魔鬼”挖的陷阱……
近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匡某某因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
【**精心布局】**
2019年初,山东青岛一男子匡某某在网络赌博游戏平台输钱后,在网上请“高手”回本,却掉进对方早已挖好的网络陷阱。被骗后的匡某某不是报案维护权益,反而动起了“歪心思”,在百度贴吧、论坛等平台发帖寻找在网络赌博游戏平台上输钱的网友,以帮助追款维权为幌子实施诈骗。匡某某首先将目标锁定为有相同经历的周某某,骗称可以帮其追回钱款,但周某某需先交付拒付金。在骗取周某某近5万元拒付金后,匡某某将周某某发展为“下线”。而后匡某某又伙同周某某以上述方式骗取安某9万元、张某13.25万元、吴某某16.4万元,共计骗取上述被害人钱款近44万元。
【**东窗案发】**
被害人吴某某在一个名为“黄金圈”的网络平台上玩“猜大小”游戏,充值被骗19万余元。后吴某某在百度贴吧遇到匡某某,匡某某谎称可以帮其追回被骗钱款。着急追回钱款的吴某某被其伪装的“善意”所骗,在淮北与匡某某安排的周某某见面,签订追回资金协议,并转账拒付金16.4万元。吴某某再次受骗。2019年11月,吴某某向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报案,至此案发。
【**法律制裁】**
相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远离网络赌博,避免掉入网络诈骗陷阱。一旦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案中,匡某某本可以及时止损,并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他使用极端违法的手段损人利己,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